第442章 轩轩快餐店

        王杰这厮的eq和他的IQ是成正比的,丫喜欢冬小夜,并单方面的将我视为情敌,非要将龚凡林的过激行为理解为我以前经常欺负他,是委屈与屈辱的长久积压彻底的爆发,反复的问我是或者不是,还拐弯抹角的诱导我,想让我当着冬小夜的面承认我正在追求紫苑是龚凡林走上犯罪道路的交叉路口……由此可见,被许恒案折腾的焦头烂额的林志是真的无人可用了,居然让这个十有八九是靠后门关系进入刑警队的二百五来负责龚凡林这件案子。

        这自卑的可怜娃娃让我连生气的心情都没有了,冬小夜知道他为什么刁难我,干脆不帮我说话,以此证明我俩的清白,可落在王杰眼里,就变成做贼心虚了,他觉得冬小夜所以不替我出头,恰恰是我俩有一腿的证明……傻子都看出来他故意纠缠我了,我哪好和他计较啊?

        他已经够自卑了,我就别寒碜他了,索性,他说我听,他问我嗯,冬小夜不愿解释与我的关系的另一个原因,大概就是清楚王杰难缠的性格吧?

        既然如此,我就更不能随便说话了,某妞儿虎视眈眈的目光让我觉得有点危险……

        消磨到下午三点,王杰终于累了,虽然没从我嘴里问出一些他期望的事情,但狗咬狗的案件定性已经成功的将我塑造了成了与龚凡林半斤八两的角色,然后自以为是的带着报复得逞的快感收队了,他觉得墨亦之一定会开除我这诱发案件的罪恶源头,却不知道,我巴不得墨亦之把我开除呢……

        红颜祸水,这话不假,平白无故的都能招灾引祸,龙珊说的对,暂时调离北天工作也好,至少,不用再让冬小夜跟着我遭罪,我也不用因为她女朋友的身份被更多的人怨恨了。

        后妈的快餐店每到夏季,都会经营的好似冷饮店,炎炎夏日,来避暑的人比来吃饭的人多,以至于冷饮比饭菜更畅销,我过来的时候已经六点钟了,可餐厅里依就坐满了客人。

        别看后妈身上总带着一股子长不大的孩子气,可她脑子之聪明,就是我家老爷子也自愧不如,这家快餐店的前身是川味的饭店,再之前是个颇有小资情调的茶餐厅,再再之前还是饭店……按理说,被几家大公司围在中间,每天从门前路过的白领不计其数,即便不赚爆了,也不至于赔钱才对,可奇怪的就是,之前的几位老板都为此负债累累,因此后妈相中这里之后,老爷子极力反对,他还专门请了一位懂风水的同事,看过之后亦是连连摇头,说什么格局不够方正,屋角过于尖锐,属于型煞,还说餐厅左右两面墙上的窗户对的太正,从一面进来又从另一面出去,无法聚气云云。

        后妈不信,执意要干,还把我拉出来反驳封建迷信论,别看老爷子是教书的,可掰扯起这些东西,他完全不是我的对手,如愿以偿的后妈高兴了,我却被老爷子数落了将近三个月……

        后妈没听老爷子那位同事的劝告,即没用红绳在梁上以四十五度角悬挂两支竹萧,也没整一套福禄寿三仙当吉祥物,而是将楚缘送给她做生日礼物的kitty猫摆在了最显眼的位置,顺便一提,那个巨大的玩具猫是我买的,因为楚缘忘了后妈的生日,没做准备,所以偷偷从我房间里给搬走了……

        后妈的经营理念其实很简单——物美价廉,方便快捷,提供人性化服务。

        别看就么一句话,却成了这一片大多同行们没看到的盲点,倒也难怪,谁在这里开店不是为了赚钱?

        不想多赚谁会下本在这等价位的地界开店?

        可后妈一眼就看出了这家店以前不挣钱的原因——一是贵,二是麻烦。

        后妈说,你想赚谁的钱,就得研究谁的心理,附近公司的白领月薪过万的不在少数,然而在北天买一套房子要多少钱?

        至少八十万,也就是说,即便你二十四岁就已经月薪过万,想买房,也够你忙活到三十的,还不算你结婚生子供孩子上学的……所以说,认为白领阶层的钱好赚,本就是错误的观点,至于麻烦,则是白领的生活节奏紧张,时间对他们来说,和钱一样,是要精打细算的,餐饮类服务如果没有自己的特色,人家会很难记住你,自然就不会特意来光顾你。

        后妈的轩轩快餐店在附近小有名气,就是因为经济实惠,服务热情麻利,为了给客人留下更深的印象,她还别出心裁,不但饭后赠饮料,但凡年轻男女来吃饭,还会送玫瑰花一支,若是年纪较大,就送手帕,如果是大人带着孩子,就送毛绒挂饰……

        后妈经商的头脑我很佩服,但她起名字的水平我就不敢恭维了,都奔四的人了,居然还好意思自称轩轩,害得我到今天也不敢叫快餐店的全名,不然就会有一种没大没小的感觉……

        领班是个乡下来的女孩,大名叫什么我给忘了,只记得后妈总喊她娇丫头,但她一点也不娇,性格认真,人也勤快,虽然高中没毕业就缀学出来打工了,却丝毫没有沾染到社会上一些不好的习气,来店里工作一年多了,现在见了我还脸红呢。

        “楚,楚哥,你来找雨轩姐的吧?你等一下,我去厨房叫她。”

        咱没柳公子或者张明杰那样的先天条件,不敢说人见人爱这狂话,但我从小被人表扬长的像小白兔般纯洁,有一种小绵羊般无害的气质,可为啥这丫头每次看见我就的反应,都让我觉得自己是大灰狼呢?

        话说两个月前你过生日,那蛋糕还是我给你买的呢。

        “等等——”

        “哎呦~!”娇丫头痛呼一声,因为我伸手抓住了她的麻花辫。

        “怕我吃了你啊?干嘛每回见着我都掉头就跑?”

        “没,没有啊……”娇丫头清秀的小脸上像抹了一层口红似的,磕磕巴巴道:“我,我不是要替你去喊雨轩姐吗……”

        我白了她一眼,将刚刚从好利来买的蛋糕递给她,道:“还用你去喊啊?我自己不会进去找吗?给,犒劳你们的,别独吞哦,下班以后分给大家一起吃。”

        店里的员工多是外来打工的年轻人,平时节俭惯了,我也算投其所好,替后妈收买人心,每次过来都会买些蛋糕或者糖果,娇丫头也已经习以为常了,喜滋滋的接过蛋糕,却一本正经的对我道:“不行,楚哥,店里的规矩你知道,厨房重地,闲人勿进!要么你在这里等,要么去办公室等。”

        “我算闲人吗?我是她儿子!还有……”我漱了漱嗓子,皱眉道:“你们这称呼就不能改改?叫我哥,叫我妈姐,我家这辈分都被你们给叫乱套了……”

        “我也没办法,”娇丫头红着小脸,羞笑道:“我总不好占你便宜吧?”

        我差点把蛋糕抢回来扣她脑袋上,“你非要改对我的称呼啊?”

        “那改谁的?改把雨轩姐叫欧巴桑?不行不行!”娇丫头连连摆手,“她会杀了我们的!再说,她那么年轻,也不像啊。”

        欧巴桑?

        想一想后妈听到这个称呼时会露出怎样的表情,我都忍不住打冷战……

        “你的意思是,她年轻,我老呗?”

        娇丫头忙道:“不是,楚哥,我绝对没有那个意思……”

        “逗你呢,你还当真啊?”我失笑道:“好了好了,不闹了,让那些因为对你有企图才来店里吃饭的客人看到就不好了,还以为我是哪杀出来的程咬金呢,我就在这等吧,告诉她,不着急,反正我是来接她下班呢,让她该忙什么先忙什么,你让人随便给我来杯饮料就行。”

        确实已经有人在看我们了,不过不是男人,而是三号桌一位戴眼镜的女士,我忍半天了,丫一边往嘴里塞东西,一边盯着我看,不会是因为我太帅,她在意淫我,想把我当成盘子里的东西吃掉吧?

        话说大妈你也照照镜子好不好?

        我对肥胖的人没有歧视,但你好歹也修修边幅,梳梳头发洗把脸你再出门啊……